為幫助學生樹立法律意識,形成法治思維,普及相關法律常識,我校邀請法治講解員付莉老師開展了以“攜手關愛、共護明天”為主題的法治專題講座。講座分為三大部分:一是刑事責任年齡和違法犯罪行為;二是聚眾斗毆案例談情緒管理;三是學會自尊自愛,拒絕早戀危害。
1、刑事責任年齡和違法犯罪行為
在刑法上,14周歲、16周歲是個邊緣年齡,也是個敏感年齡。16周歲以上的人應當對其所實施的任何刑事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,14歲以下的人對其所實施的刑事犯罪行為,不承擔刑事責任。大家容易產(chǎn)生一種誤解,即14歲以下的人犯罪不會受到刑事處罰。
我國刑法規(guī)定,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,犯故意殺人、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、強奸、搶劫、販賣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險物質(zhì)罪的,應當負刑事責任。也就是說,只要你實施了上述八種嚴重犯罪的行為,就應當負刑事責任。
12月4日,付莉老師利用校園廣播給全校做法治專題講座
法律是國家給社會所有人定的規(guī)矩,所有人應該共同接受和遵守的規(guī)矩。國有國法,校有校紀。只要我們嚴格約束自己,在校規(guī)校紀的規(guī)范下生活,我們就不會觸犯法律。
二、聚眾斗毆案例談情緒管理
聚眾斗毆罪是指為了報復他人、爭霸一方,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,糾集眾人成幫結(jié)伙地互相進行毆斗,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。一些同學喜歡爭強好勝,過分數(shù)表現(xiàn)自己,與其他同學之間發(fā)生點小矛盾就大打出手,不僅給其他同學帶來身體和精神上的傷害,自己也要承擔刑事責任的追究。
根據(jù)我國《刑法》第二十天的規(guī)定:為了國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他人的人身、財產(chǎn)和其他權(quán)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,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,屬于正當防衛(wèi)。
高中生正處于青春期,容易沖動,爭強好勝,過分表現(xiàn)自己,與其他同學之間發(fā)生點小矛盾就大打出手,不僅傷害他人,自己也要承擔刑事責任的追究。
同學之間偶爾的言差語錯,偶爾出現(xiàn)的小矛盾,偶爾產(chǎn)生的小隔閡,是正常的事情,產(chǎn)生矛盾后一定要冷靜、要學會克制。千萬不能一言不合,動輒糾集同學甚至社會閑散人員聚眾斗毆、尋釁滋事,動輒把兇器帶進校園、帶在身上,動輒對自己的同學拳打腳踢!當你手持兇器想要教訓或是報復他人時,一旦你把兇器投向他人,你暢想的美麗人生將化為泡影,你的自由將不復存在,你將永遠被貼上犯罪分子的標簽!
所以,遇事要冷靜謹慎,遇到傷害要及時向?qū)W校老師尋求幫助,同時要勇于和不法行為作斗爭。
三、學會自尊自愛,拒絕早戀危害
早戀是一種不成熟的愛情。首先它影響你的學業(yè),其次影響你的身心健康,再次影響著每一個關愛你的人。
學生在教室內(nèi)通過廣播收聽法治專題講座
中學生正是長身體的時候,但是身體發(fā)育程度、應對社會的心理因素均不健全,無法承受早戀引起的后果。同學之間的交往一定要在合理區(qū)間內(nèi),過度不合理交往不僅影響學習、成長,甚者也可能誘發(fā)犯罪行為。
最后,不管是對父母,還是對老師,抑或是對同學,要經(jīng)常換位思考,多理解,多包容,遇到事情要果斷冷靜,切忌急躁冒進。我們要學法懂法知法守法,從現(xiàn)在開始為自己的美麗人生打好堅實的基礎。
付老師通過校園廣播為全校51個班級開了一場法治專題講座,主要為大家講解了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,糾正了一些法律誤區(qū)。學生紛紛表示受益匪淺,法律意識得到顯著加強,在今后的生活中若遇到侵犯,一定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(quán)益,拒絕一切不合法、不文明行為,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爭做文明學生,爭做新時代好少年。
(學生科李純科供稿)